◤蒙古女郎被殺炸屍◢ 武吉阿曼警官證實 曾索取阿都拉薩手寫樣本

(莎阿南14日訊) 「蒙古女郎被殺炸屍案」阿旦杜亞家屬,索償1億令吉的民事訴訟續審,來自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廉正局的阿末阿布峇卡助理警監說,政治分析家阿都拉薩巴京達曾在2016年11月14和15日,將本身的手寫字樣本交給他。

阿末阿布峇卡(47歲)是訴方第10名證人,他供稱,他於2006年1月14日下午3時,受到顏德源(譯音)副警監的指示這麼做,隨後再努丁副警監則告訴他要索取手寫字樣本的目的。

他指出,他是在武吉阿曼警察總部扣留所內的盤問室,向阿都拉薩巴京達索取手寫字樣本。

他在接受阿旦杜亞律師哈山扎馬尼盤問時說,他在與再努丁會面后,對方將一張被充公的手寫字傳真影印本,遞交給他。

哈山扎馬尼詢問再努丁展示那張影印本后的事,阿末阿布峇卡回應,接著再努丁就重新寫出影印本內含有「阿都拉」、地址、漢利丘路馬來亞酒店與「阿米娜」的相關內容。

「在獲取這些手寫字后,我就在同一天與阿都拉薩會面,以獲取他的手寫字。」

政治分析家阿都拉薩巴京達

他指出,他在與阿都拉薩會面后告知對方其目的,對方同意;隨後他唸出再努丁寫的字,要求對方寫在A4紙上。

他說,他共獲取了10張樣本,每張都包含他與阿都拉薩2人的簽名。

阿末阿布峇卡說,他隨後在2006年11月17日,把阿都拉薩的手寫字樣本交給負責調查此案的調查官多尼魯甘助理警監。

訴方律師珊吉柯也要求,向總檢察長與檢控組主任獲取與早前與此案審訊相關的資料。

高庭法官拿督瓦茲爾擇定,於周四決定是否批准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