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的印度籍PR,服兩年兵役,卻被法庭指控,面臨10,000新幣的罰款~

導語:在新加坡,兵役不是隨各位開心,想什麼時候服就去服的。任何公民和PR在到了服役年齡的時候,如果需要延遲入伍,必須向政府提出申請,成功者在持有出境許可證的情況下才可以離開新加坡。像這位小哥一樣先斬還不奏,說走就走的操作,是違反新加坡《國民服役徵召法令》的。。。

 

一位新加坡PR在兩年兵役即將滿役的時候,因為曾經「逃兵役」長達5年,被法庭指控!

這位25歲的印度籍PR,在2010年11月和2016年7月之間,在未持有效的出境許可證(exit permit)情況下擅自離開新加坡。

2017年3月,他又回到新加坡開始服役,軍銜是下士。今年5月13日,他的兵役就服完了,但是由於他在該服兵役的時候沒有服兵役,還是受到了指控……

 

在新加坡,兵役不是隨各位開心,想什麼時候服就去服的。任何公民和PR在到了服役年齡的時候,如果需要延遲入伍,必須向政府提出申請,成功者在持有出境許可證的情況下才可以離開新加坡。像這位小哥一樣先斬還不奏,說走就走的操作,是違反新加坡《國民服役徵召法令》的!

新加坡國防部曾經批准10名參加亞運會運動員延期入伍。理由是他們是為國家榮譽而戰,而非以個人名義。

在2016年裡約熱內盧奧運會上奪冠,為新加坡斬獲建國以來第一枚金牌的游泳選手約瑟琳也延期了。

 

逃兵役屬於非常嚴重的的刑事罪。新加坡採取「潛逃越久、刑期越長」的原則,給逃兵役者判刑。逾期入伍2年或以下,一般不會被判坐牢,回來服兵役就好了。

 

(最嚴重逃役,屬於那些年過40歲,逃役超過23年半而完全沒履行任何國民服役義務的人,他們面對最輕3年監禁的判刑,emm,這說的好像就是關凱文吧)

新加坡國防部以前多次強調過,新加坡對於兵役制度立場堅定,不會讓步。如果允許18歲的適齡男性隨意離境新加坡,等到年紀大了再回來服役,那麼對那些被分派到較艱苦崗位上的年輕士兵是不公平的。

現在,這名PR因為擅自拖延兵役並離境,面臨4項指控。目前他交了10,000新幣的保釋金,一旦罪名成立,他可能需要服刑3年,並且面臨10,000新幣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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