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524接受登記 逾254對同志預約結婚

(台北18日綜合電)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婚專法,行政院周五舉行記者會,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戶政系統已做好萬全準備。內政部次長陳宗彥也說,5月24日就可以接受同志結婚登記,目前已有254對同志完成結婚預約。

在戶政系統更新方面,內政部將新增「同性結婚登記」、「同性結婚撤銷登記」、「終止同性結婚登記」等戶籍登記項目,而繼親收養將沿用現行登記作業,只要修正性別檢核功能,就可辦理戶籍登記。

台灣立法院外的同婚支持群眾。(歐新社)

陳宗彥說,同性結婚跟異姓婚姻相同,只要是兩位相愛的戀人,在取得兩位見證人簽署見證后,就可以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登記時會特別記載是「同性結婚」,而身分證配偶欄跟一般人一樣是登記配偶,如果是繼親,兩男結婚,子女身分證的父母欄就是「父」跟「養父」,兩女結婚就是「母」跟「養母」。實際作業時,繼親子女身分證父母欄將采空白,以登打方式處理。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說,根據三讀通過條文規定,未來同性結婚需年滿18歲,財產方面准用夫妻財產制,關係無效及撤銷也准用《民法》相關規定,關係解消可采「合議、法院判決、調解或和解」等方式為之。

他也說,同性結婚後依法得繼親收養,也就是容許其中一人已有親生子女,伴侶可收養成為共同雙親,但接續收養和共同收養都不允許;遺產繼承時互為法定繼承人,其他法規則准用《民法》,而爭議解決則適用《家事事件法》。不過,對於同性婚及異性婚的親屬關係差異,陳明堂則說,專法並未把姻親關係納入規範。

各地方戶政單位早已準備好24日當天祝賀同志新婚,但民眾則反應不一。新北市府預約登記於17日下午突破42對,其中男性新人16對、女性新人26對。

跨國婚姻非全部適用,外國人或香港和澳門人士若要和台灣同性伴侶結婚,准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其母國或地區法律必須准許同婚,台灣才能受理登記;中國人若要和台灣同志結婚,准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行為地、也就是台灣為主,因此雖然中國法律禁止同婚,仍可來台灣登記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