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回家看望後媽,推開門後看到家裡的人,我要把後媽告上法庭

我家住在貴州一處縣城邊上,家裡條件還算好吧,我爸是個泥水工,憑藉自己雙手修了兩層樓的房子,可在我十五歲初三剛畢業那年,我媽生病去世了,無奈之下離開了學校門。

後來我爸找了個後媽,她只比我大十二歲,後媽這個人陰不陰陽不陽的,談不上對我好,但也沒有欺負我,我們兩個人就像最熟悉的陌生人,每天見著面,就像不認識一樣。

長大點後我到縣城打工,還認識了個做內部特供酒生意的老公,老公很愛我,結婚後比戀愛時還要愛我,他不但不要我掙錢,還把自己所得的每一筆收入交給我保管,感覺自己的婚姻很成功,人生總算有了光明。

可好景不長,我們才結婚不到兩年,我爸傳來噩耗突發疾病去世,我爸下葬親人見最後一面時,從我爸口中流出了暗紅的鮮血,那一刻我猶如墜下萬丈深淵,哭得幾度暈厥。

今年元旦節,距離我爸去世已經兩月有餘,而我也有兩個月沒有回娘家了,雖然和後媽關係一般,但她好歹陪伴了我爸這麼多年,如今孤苦無依的也是可憐,心想著借元旦節回家看望後媽。

給後媽買了套衣裳,買了些吃的,高高興興的回家,可當我推開房門時,後媽卻不在家,家裡卻出現了兩個陌生人,知道我是誰後,陌生人告訴我,說:你媽媽已經把房子賣給我們了,她現在嫁給了村主任,大家都很羨慕她。

後媽怎麼可以這樣做,我爸這才去世兩個月,這屍骨未寒呢,她就急著改嫁了,就那麼想嫁人嗎?不過我懶得管她的閒事,只是替我那死去的爸爸感到不值,後媽嫁人歸嫁人,但她不能擅作主張的把我家房子賣了吧。

我去找後媽理論,後媽說她是第一繼承人,她有權使用房屋,但這房屋是我親生爸媽留下的,她沒資格動,我要把後媽告上法庭,後媽笑著說我告不動她,真的是這樣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