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兒判給前夫,十年後女兒結婚,看到新郎我傻了

我跟前夫結婚十五年,只有一個女兒,也都十多歲了,婆婆一直想要我再生個兒子,我肚子不爭氣,一直懷不上,去檢查醫生說是生女兒的時候身體大傷,很難再懷孕,因為這個,婆婆整天對我楞眉橫眼,在女兒十二歲那年我離婚了,為了給女兒好的生活,我沒有要撫養權,給了前夫。

 

離婚後女兒說他爸又結婚了,她繼母還帶了兒子,比他大一歲,好像一結婚就把姓改了,為此婆婆特別高興,女兒說繼母對她特別好,還總是說他那個哥哥,張口就是誇,我為了給女兒攢嫁妝,一直在外面打工,只是在朋友圈經常見女兒曬她那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哥哥,長得還挺帥氣的,說實話,我挺嫉妒前夫現在的老婆的,她嫁過來也沒生兒子,憑什麼婆婆對她那麼好,難道沒血緣的也能當自己親孫子?我也跟女兒說盡量不要跟那個繼母的兒子接觸。

 

就這樣十年過去了,女兒也二十多了,期間只聽說她談了個男朋友,卻從來不讓我見也不給我發照片,我想著不管女兒找什麼樣的男朋友,只要她喜歡就行,可就在婚禮那天,我從外地趕過來,看到新郎,我傻了,新郎不是別人正是那個繼母的兒子,我生氣的把婚禮砸了,還把她繼母大罵一通。

 

找誰不好,偏要找我恨那個人的兒子,再說他倆雖然沒有血緣關係,可名義上也算是兄妹,怎麼能這樣。反正我是不會女兒跟那個男的結婚的,不可以!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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