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警察是否有權要求檢查民眾的手機!很多人都不知道!

 

近幾個月以來,各區域時不時地都會有警察在路旁臨檢,有的時候轉角遇到警察真的會驚到!

 

 

警方是否可以在路上攔截民眾,並要求檢查民眾的手機?答案是不能,除非有出示報案紙。 

 

根據警方的標準作業程序(SOP),巡邏警察在發現可疑人物時可以將其攔截,並檢查相關人士的大馬卡、駕駛執照和車子。 

 

不過巡邏警察並沒有權利要求查看民眾的手機內容。若民眾遇到巡邏警察要求查看手機,你是有權利拒絕,除非巡邏警察有出示相關的報案紙。 

 

 

那如若遇到等級較高的警官,或出示了報案紙等文件,民眾還是需要配合交出手機。

 

那要如何知道警察的等級呢?

 

 

如果警員沒穿制服,要求他證明自己的身份。您可以說:「請示出您的警員證」。

 

 

此外,每個馬來西亞警察都有一張警察證,警察證將有分不同顏色。透過警察證的顏色,我們能夠分辨警察的官階和身份。 

 

a. 藍色 : 高級警官 (Inspektor或以上的警官) 

 

b. 黃色 : 普通警察 (Inspektor以下的警員) 

 

c. 白色 : 援助警察 (例子:駐守BSN銀行的警員) 

 

d. 紅色 : 遭停職的警員 

 

在遇上藍色與黃色警察證的時候,警員們可以是穿著制服或是便裝,他們任何人都有權查看你的身份證,並要求你配合案件調查。我們應以禮相待,如稱呼他們為『Encik』,儘量實現警民合作,但不必低聲下氣,因為眾生平等,誰也不比誰低下。 

 

遇上白色警察證的時候,只有兩位以上,身穿制服的警員可以查看你的身份證。若是只有一人,或只穿便服,他們無權查看你的身份證。老規矩:眾生平等,以禮相待,警民合作。 

 

遇上紅色警察證的時候,由於有關警員已經遭停職,他們僅是公民,無權執行警察任務。他們無權查看你的身份證。 

 

 

但警官也不會在尋常的情況下要求檢查民眾的手機或者電子配備。

 

一般警官在搜查手機時候,都是在掌握情報後才會突擊檢查,不會隨意在街上攔截民眾要求檢查手機。

 

 

而查案官或者高級查案官必須在接獲投報或者掌握線索的情況下,向有關民眾出示報案紙號碼才能檢查他們的手機等。

 

 

不過也有網友指出也有警察法令條文列明「警察被賦予權利查手機」,而「律師有話說」表示:警察也需要有足夠的證據才可以查民眾的手機。

 

 

所以如果在路邊無緣無故被警察要求檢查手機的民眾,千萬不要輕易地交出手機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