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禁煙區吸煙男子拒簽250令吉罰單】結果案件鬧大了!

 

(檳城24日訊)男子禁煙區抽煙拒接罰單,還態度囂張打算離開現場,案件因此轉介警方,根據法庭宣判,一旦罪成,輕則被罰款原罰單額250令吉的雙倍,重則最高可被罰款1萬令吉。

 

 

檳州衛生局執法員今日在古迹區取締違例抽煙的民眾時,逮到這名男子違例吸煙。對方言行挑釁,包括拒絕把叼在嘴上的香煙遞給執法員取證,還試圖恐嚇採訪媒體不得刊登其照片。

 

當巡警趕抵現場后,男子還拒絕簽收罰單,並離開現場。

 

針對此,執法隊隊長莫哈末胡賽里說,執法員在行動中已按照程序辦事,但該名違例吸煙者堅稱沒帶身份證,並拒絕簽收罰單。

 

他說,在僵持的情況下只好致電警方,巡警抵達現場后,雖然男子配合警方問話,但拒絕簽收罰單。

 

檳州衛生局執法組主任王勇元則說,當局開出的罰單一般為250令吉。該名違例者拒簽罰單而直接離開,因此,該局交由警方處理。根據法庭的判處,對方將面臨最低罰款原罰單額的雙倍或最高罰款1萬令吉。

 

檳州衛生局、檳島市政廳及威省市政廳執法員於周二早上8時至晚上10時,在古迹區、檳城國際機場、碼頭、巴士站等禁煙區取締違規煙客。

 

另一方面,他說,執法員在數小時內取締了26名在禁煙區抽煙的煙客,並援引1983年食品法令第22(2)條文開出了總值6500令吉的罰單。

 

此執法行動還獲得檳島市政廳及威省市政廳的合作,並於周二早上8時至晚上10時,派出177名執法員,在古迹區、檳城國際機場、碼頭、巴士站等取締違規煙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