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女搭「笑傲飛鷹」後逝世 家屬向六福村「求償650萬」判決出爐
17歲的吳姓少女8年前到六福村搭乘設施「笑傲飛鷹」卻意外猝死,少女父母向遊樂園各求償325萬賠償,但是一、二審都敗訴,高等法院更一審於9日在次宣判園方無罪,判定家屬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2013年4月,當時17歲的吳姓少女搭乘了以刺激出名的「笑傲飛鷹」,搭乘後出現了嘔吐、休克的症狀,雖然園方緊急送醫,但仍宣告不治。家屬指控,園方知道這項設施具有危險性,卻沒有在現場設置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
家屬認為,這是錯過搶救時間的原因,因為經過工作人員通報後,園區救護車花了9分鐘才抵達,且救護人員誤判狀況,沒有第一時間讓擔架進入現場,直到發現狀況不對,才回到救護車上拿擔架,這段時間錯失了機會,才讓女兒喪命。
雖然一、二審都判定家屬敗訴,但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更一審認為,笑傲飛鷹在2012年9月就經過安全檢查合格,一直到案發當時都是有效期內,各項機械結構當天都沒有異常,設施入口都有警告標示,提醒遊客如果有心臟疾病、身體不適者,就不要搭乘,現場廣播也一直提醒同樣的事情,當時六福村園區內也有符合規定的救護站、救護車、護理師、救生人員等。
經法醫判定,少女生前患有暈車正與心律不整性右心室機病變 (ARVD) ,疑似乘坐遊樂設施引發心律不整、心因性休克而亡。法院認為,當時設施符合規定,安全也具專業水準,因此六福村有沒有標示「違反警告標示的後果或嚴重性」與少女死亡無因果關係,因此判定家屬敗訴。
而「笑傲飛鷹」是由瑞士引進,U行滑軌懸吊式雲霄飛車,最高瞬間時速達122公里,最大落差約19層樓高,是不少喜歡挑戰刺激的玩家指名要玩的設施。
參考資料:綜合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