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打點滴竟終生癱瘓」原因曝光 三總澎湖分院與醫護「判賠2636萬」

2008年時,澎湖一名汪姓女大生,因為出現感冒症狀,最終決定到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就醫。而周姓主治醫師與鮑姓護理師,卻因為幫汪女打點滴,竟造成她肢體癱瘓,讓家人欲哭無淚,要求院方、醫護賠償。而在此案纏訟了13年後,判決終於在今(9)日出爐,還給汪家一個遲來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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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顯示,汪女當時因為感冒一直沒有好,於該年5月12日就醫,當時周姓醫師判斷,應是右側急性腎盂腎炎,要求汪女住院觀察,並施打第三代頭孢子菌類抗生素,同時請鮑姓護理師施打葡萄糖酸鈣點滴。起初,護理師認為點滴速度偏慢,便將其調快,未料汪女竟爆發低血壓、癲癇、休克等症狀,被緊急轉往奇美醫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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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轉院後卻因缺氧性腦病變,造成2側肢體都有癱瘓狀況。家屬事後指出,此事件包含周姓醫師、鮑姓護理師,甚至是院方都有責任,果斷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給付新台幣1551萬多元。一審時,法院判決醫院等3人須賠1312萬餘元,二審則追加回原定訴求的1551萬多元。但在更一審、更二審卻又回到一審判決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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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前年進入更三審,法院認定去時有疏失產生,又判回1551萬餘元。該案近期又上訴,被最高法院於今日駁回。此外,除了原先確認的1551餘萬元之外,還必須從2010年起,以每年5%的年利息計算,總計14年利息,金額為77萬5000多元。綜合上述金額,汪女一家共可以拿到2636萬餘元,全案告一段落。


正義雖然會遲到,但從來不會缺席!


資料來源:ETtoday新聞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