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從一年級就被父親猥褻…長期闖進房間洩慾180次,哥哥當眾「幫老爸找理由脫罪」竟被法官接受!

新北市一位13歲少女,淚訴父親從2011年開始到2016年8月為止,總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藉機闖進她房間性侵得逞,甚至%%%次數還高達180次,而被起訴爸爸竟因兒子的一句話,逆轉被判「無罪」!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少女表示40歲的父親,從讀一年級開始,父親就常闖進她與哥哥的房間,趁著夜闇風高的時候,對她上下其手,除了趁她睡覺期間搓揉胸部外,甚至從2014年開始大膽性侵,事後告訴同學,老師輾轉得知後,嚇得趕緊報警處理,不過父親卻矢口否認所作所為,但法院認為倘若少女被性侵高達96次,且女兒當時表示「很動」有「把他踢開」,處女膜應該會有證據,但少女去醫院檢查結果卻沒有任何陳舊傷。

示意圖非當事人

 

且少女說詞反覆,警察慰問時說是早上被猥褻、檢方訊問時才又多說晚上被性侵,但開庭時又說性侵是早上,晚上則忘記發生什麼事,加上與少女同睡一間房間的哥哥表示,「未見過爸爸性侵妹妹,也未因此被吵醒過」秒逆轉案情,且少女母親也表示事情曝光前,女兒與父親的互動良好,最後縱使父親未通過測謊,但法院考量測謊結果僅能做為補強證據,因此認為證據不足判父親無罪,但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