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說,她兒子工資是我的兩倍,事兒都得她兒子說了算,包括吃飯!

我和我丈夫肖明談戀愛那會兒,就知道他母親不是個善茬兒。因為肖明第一次帶我去她家,介紹時他媽坐在沙發上動都沒動一下。很明顯是要給我一個下馬威。午飯在她家吃的,她只炒了三個乾巴巴的菜,沒有湯。不知道她怎麼想的。如果不是肖明明辨是非,就沖他母親,我早就提分手了。

結婚時,我們自己分期付買了房子,不和婆婆住一起。我以為,分開就沒有矛盾了。但是我錯了,我們結婚的第二天早晨,婆婆早早就去了,說蜜月旅行她要跟著。我當時就拒絕了她。結果,她的怒吼聲比伏天的雷都響。不管怎樣,沒有帶她去,否則蜜月不可能開心了。

我們回來后,婆婆也是隔三差五地來。如果看見肖明在幹家務,立刻就怒了,雙手叉腰吼我。哪裡受過這樣的氣?但我不跟她對著吼,而是笑吟吟地說:「你不用對我發威,你把你兒子帶回家去就行,否則在我這裡必須幹家務。」肖明也說她:「家是我們兩個人的,為什麼家務就得我妻子一個人干?這裡沒有你什麼事兒,你少來幾趟就是為你兒子考慮了。」

婆婆可能是閑的,偏偏喜歡來,來了就找我茬兒。我不明白她那麼討厭兒媳婦,為什麼還給兒子娶媳婦,乾脆別讓他兒子結婚,直接守著她過一輩子不久得了?

那天是周日,婆婆又來了,坐在沙發上虎視眈眈的看著我,彷彿我是一個隨時能逃跑的罪犯一樣。肖明說一會去買菜,中午做水煮魚吃。我隨口說,不想吃水煮魚,太辣了。還是做可樂雞翅吧,再半個冷盤就好了。

兩個人正開心說笑著,婆婆突然對著我大叫一聲:「我兒子工資是你的兩倍,家裡的一切都應該我兒子說了算,包括吃什麼飯。」

我被她下了一跳,也很生氣,看著她一字一頓地說;「的確,你兒子工資是我的兩倍,但是就算他的工資是我的20倍,家裡的事情也不可能都是他說了算。我們兩個人的家,即使吃飯這麼小的事情,我們也兩個人合計著來。你看不慣?你可以不來看!否則你出了忍耐,沒有別的辦法。」

肖明也不停地說她。婆婆生氣了,風一樣快地走了。為了安定的生活,我跟公司提出,希望調到外地的分公司去,沒多久,願望實現。肖明也辭了工作,跟我去了外地,他決定再找工作,從頭打拚。我們決定再也不回這個城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