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拋棄老公,嫁到了隔壁村,3年後再見老公,我悔青了腸子

我嫁給老公以來,可以說就沒有一天的好日子過,我們夫妻之間每天除了吵架就是吵架,無休止的大吵大鬧的讓我們夫妻兩個人也沒有什麼感情了。我也挺嫌棄老公的,畢竟他沒有什麼錢,不能夠滿足我最為基本的物質生活。

於是趁老公外出工作,我跟隔壁村的男人在一起了。

那個男人也對我承諾說:「只要你現在同意跟你家裡的那位提出離婚,我立馬就給你10萬塊錢,而且我們結婚後你不用去工作,錢也任你花,誰讓你長得好看呢!」當時聽到這裡,我已經心動了,因此我也不顧家裡人的反對,直接要離婚!

老公也問我為什麼要離婚,我直接就回答:「為了那10萬塊錢,他承諾好要給我10萬,婚後我想買什麼就買什麼,你可以嗎?所以現在我們離婚了,比什麼都好,就這樣吧!」我也不管老公現在有多麼的恨我,畢竟我們也已經離婚了。

離婚後的三年,我再也沒有看過老公,而且我們也沒有關係了,估計他的家裡人現在特別的恨我,因此我也不想要回去!而我婚後新任老公也確實對我挺好,只不過並不是我想買什麼就買什麼,他也沒有那麼多錢。想到當初我為了那10萬塊錢毅然而然選擇離婚,是正確的選擇。

就在昨天,前夫突然來找我,甚至還拿了20萬怒砸在我的臉上,還說:「怎麼樣,我現在拿20萬給你花,你是不是願意跟那個男人離婚,然後重新回到我的身邊!」我後來才知道前夫這三年來創業成功,也賺了不少的錢,現在我也很後悔,後悔當初為什麼要離婚!

看著前夫給了我20萬,我突然想要離婚了,畢竟有錢才能更好的生活,大家說,是不是這個理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