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德待產孕婦因不能忍受疼痛跳樓身亡,令人惋惜悲痛。本不該發生的慘劇為何出現?如何才能避免類似慘劇?

事情經過很簡單,孕婦及家屬要求順產,因胎兒頭頸過大順產困難,孕婦難忍疼痛跳樓身亡。

事發后的爭執在范炎看也很明了,所有證據指向,用現實對比的推理分析都表明是家屬拒絕剖腹產。具體細節大家應該都看過,為節省大家時間本文省略。醫院應該負擔看護責任以外,不負主要責任,主要責任在家屬。

這只是按照現有法律法規對責任的認定,並不是慘劇發生的原因,如此簡單看待也就無法避免類似慘劇的重複。

范炎認為造成慘劇有一下幾個原因;

孕婦及家屬:1,缺乏必要知識,懷孕那麼長時間,有條件補充生產知識,可以多處諮詢用何種生產最為恰當,並應該根據個人條件做出應急預案,但直到跳樓還在諮詢,平日只接受了各種傳言,甚至如死者母親以個人經歷作為至理。這裡需要對有些人多解釋一句,死者母親必然認為生孩子都疼,這孩子一直耐疼較差,忍一忍就過去了,忽略了孩子實際忍受力,否則會有死者母親堅持剖腹產的視頻。

2,思維能力的缺乏,缺少知識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思維能力,如果具有思維,即使事先不懂,也能聽懂現場醫生的說法,採取正確的生產方案。而家屬不但抱殘守缺,還以為自己精明,把醫生及孕婦的話都當做耳邊風。這種人在當前至少達到60%。范炎不認為是負擔不起費用而拒絕剖腹產。

3,溝通的缺乏,也就是打小被灌輸的不講理的惡習。從小家庭和學校只要求聽話,不培養孩子的主動思維,長大后與人交流以強調個人認為為主,不善於傾聽理解別人的表述,這才是造成前兩點的主因,也是不接受醫生及孕婦要求的根本。

醫院:1,信譽的缺失,醫改的結果就是醫生更多向錢看,醫德逐步喪失,醫德的喪失又造成大量醫鬧,醫鬧讓僅存的部分醫德畏手畏腳,從而讓患者承受更大壓力。有人說在公立大醫院,最不希望患者出事的就是醫生。這句話本人相信,但醫生最不希望出事不是出自醫德,而是害怕醫鬧,所以醫生也不會採用最有利於患者的方案,而是最容易推卸責任的方案,再一次加劇了醫院信譽的喪失。如果不是醫院信譽缺失,不是醫生的人進入醫院,必然會服從醫生的方案,不會自作主張。

2,醫院醜聞不斷招來醫鬧,出現醫療醜聞既沒有具有公信度的解決渠道,也沒有讓大眾認可的解決方案,只有勢力的比拼,醫鬧也就應運而生,而影響力足夠大的醫鬧都顯示了醫院始終在掩蓋,並為了掩蓋而付出代價,這就讓大眾理解為醫院全是黑幕,只有醫鬧能解決。比如本人在一個三甲醫院所見;一個患者安放支架,醫生擅自用新研究的技術,導致患者陷入生命危險,此時醫院仍在對家屬提各種要求,包括搶救費用,偏偏遇到患者兒子懂醫學,指出醫院拿病人做實驗,醫院當時雖然說不出道理還很強硬,其子憤而招來大批好友,院方才承認事實,並願意承擔相應責任。當時其子說的很深刻「不要以為醫療事故是由你們自己鑒定責任就可以擺脫責任」。當時圍觀者有幾百人,經過這些人傳播,是否會激發更多醫鬧?本案中的家屬推責任與醫院,是否與醫院的毫無擔當的傳言有關?

3,醫療事故鑒定的公信度缺失,發生醫療糾紛最佳解決方式就是通過鑒定分清責任,但是官方是指派鑒定,所給予的鑒定也大都只有結論缺少理論支撐,這很難說服雙方,除非這個鑒定機構有足夠信譽,其實只要允許雙方共同委派機構參與鑒定,自然會化解糾紛,但現實中卻是單方指定,這就讓鑒定喪失了說服力,勢力較量就是必然,雖然並非所有醫鬧責任都在醫院,但鑒定公信力的缺失造成醫鬧成為獲取公平的唯一手段。這又反過來讓醫院畏手畏腳,害怕醫鬧,以推卸責任為第一宗旨。本案醫院不按照孕婦要求,必須徵求家屬同意也就是此因素,因為如果孕婦出現意外,只有家屬才會找。

更深一步思考是教育的缺失和法規制定的缺失;如果從小教育孩子不是聽話而是思考,家屬不會出現上述的問題,會選擇更有利的方式。如果法規制定者不是以擺脫醫院的責任作為出發點,而是讓醫生恢復醫德、讓鑒定具有公信力為出發點,醫院也不會畏手畏腳,會遵從孕婦的意見。

避免任何一個缺失都會避免這次慘劇,可惜歷史沒有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