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殺人棄屍后 繼續新歡求歡 舊愛求婚

(新加坡13日訊)「美女工程師遭棄屍案」續審大揭內幕,控方指經理涉殺工程師女友后,馬照跑舞照跳,先是向新歡親熱求歡,再來又向舊愛求婚。

《新明日報》報導,這起謀殺案發生在2016年7月12日早上,被告邱貴福(50歲,譯音)被控殺害死者崔雅潔(31歲,工程師)后,棄屍林厝港叢林。

死者崔雅潔

崔雅潔來自中國天津,邱貴福則已婚並育有一子,事發時在一家洗衣店當經理,兩人是情人關係,被告對死者的昵稱是「喵喵」。案件昨早開審揭露許多不為人知的內情。

控方昨早在庭上陳詞時指出,被告在殺人棄屍后,竟然如常工作約會,好像沒事一般。

控方給出的例子包括,被告涉殺人兩天後就找上了曖昧關係的一名美容師,與她親熱后還求愛。控方也提到,被告不知何故在事發后突然聯絡已分手的一名前女友,向她求婚。

被告的情人昨午供證時也說,事發兩天後,即14日當天,她還看到被告到洗衣店工作,不過對方當時一臉疲倦。她說,之後的18日和19日,她都有和被告碰面聊天,聊天內容離不開工作和日常對話,並無異常。

她透露,曾有友人告知被告已婚,兒子長得很像他,她於是質問對方,怎料被告直接否認,謊稱是外甥。

稱死者不是「他的菜」

被告稱死者其實是鄰居的女友,也不是他的「菜」,而且是個「貪心的女人」。

今控方也請來案發後檢驗被告的精神科醫生為證人。

醫生稱在詢問被告時,被告說死者其實是鄰居的女友,兩人之所以認識是因為死者在鄰居家門前與對方起糾紛。他純粹想幫助死者,但沒意識到死者對他有好感,也沒多想。

法醫:屍體用木炭和煤油燒3天

足以火化成灰

法醫供證時透露,屍體用木炭和煤油燒3天,足以火化成灰。

控方今早向法醫陳振泰引證時問及,是否有可能將遺體燒到沒留下任何殘骸,他說,木炭和煤油是足以將屍體燒成只剩下一堆骨灰,而若事發時下雨,就有可能將骨灰都沖走。

他進一步解釋,一般火化的溫度高達800度,遺體需一個半到兩個小時才會燒成灰,在此案中,遺體被燒了3天,這段時間已可完成火化過程。

此外,煤油可燒達800度,不過要看周遭環境,包括有多封閉及火源有多靠近遺體。

妻稱她與兒子愛被告

被告也愛他們

妻子希望檢驗報告能「幫助」被告,因近年來已減少暴力,也是名好父親。

醫生也說,被告妻子曾問他若被告有「陣發性暴怒障礙」(Intermittent Explosive Disorder),是否能在庭上「幫助」到他,妻子也希望檢驗報告能對被告有利,因為被告是名好父親。他這幾年來已嘗試控制脾氣,變得沒那麼暴力。

妻子說她與兒子愛被告,被告也愛他們,除了給他們物質所需,也會替他們烹煮與帶他們出外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