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這3個人,亂指欠車貸款強行拖車,員警來也不怕!華裔女幸好用這方法脫險!

3名男子假冒成銀行外包拖車公司,指一名華裔女子拖欠19個月的車貸,企圖拖走她的轎車,並「獅子開大口」勒索她5500令吉!所幸事主臨危不亂向警方求助,才免於遭匪徒強行拖走轎車。3人的惡行也在事主拍下,並由其友人上傳社交媒體,引人熱議。

(吉隆玻20日訊)3名印裔男子假扮銀行職員,誣指1名本地女子的轎車拖欠19個月車貸,恫言拖車,並「獅子開大口」勒索她5500令吉!

女子和隨行的友人當下心生疑惑,隨後女子機智聯絡銀行查詢,證實其轎車沒有問題,友人立即報警;雙方較後在受召到場的警員協調下,決定報案並會見查案官,但3名騙徒卻在途中伺機逃跑。

事主友人事後將事發經過上傳網路,促請民眾提高警惕,並指該3人專向停泊在路旁並留下電話號碼的轎車下手,伺機詐騙勒索車主。

3名本地男子假扮銀行職員,指1名本地女子的轎車拖欠19個月車貸,向她勒索。

據瞭解,其中1名騙徒曾有20項持械打劫和傷人等犯罪前科。

此案於本月17日,下午1時30分,在大馬國際貿易會展中心(MITEC)附近路段發生。

根據事主友人的貼文指稱,當時他和女友人在中心會面,後者接獲自稱是市政局官員的來電,要求她立即移走停泊在路旁的轎車。

貼文指稱,2人事後遇到該3名自稱是某銀行職員的男子,指該輛轎車拖欠車貸19個月,還態度惡劣指必須繳付5500令吉,否則將拖車。

離譜的是,女子當下聯絡銀行查詢時,其中1人還粗魯奪走手機,佯裝談電話,實際是要結束通話,另2人則分別企圖將轎車拖走和驅趕男友人。

最終,警方到場後,該3人還厚顏無恥狡辯是銀行職員,指他們是合法拖車,不過雙方在警員協調下,事主及友人到增江警局報案後,要求3人一同到冼都警區總部和查案官會面時,他們卻逃之夭夭。

雙方在警員協調下,決定到警局報案時,3人卻在途中逃之夭夭。

如今買車很容易,頭期只需幾千塊錢,甚至有的汽車銷售商還提供0頭期的優惠。但買了車之後,有些人士因為各種原因,比如說一時面對經濟問題等等,而拖欠幾個月的汽車貸款。很多車主們都有疑惑,究竟拖欠幾個月的汽車貸款,將面對拖車的懲罰呢?

其實為了避免呆帳,國內銀行經常向借貸人緊追車期屋期供款。一旦過了期限還沒繳交汽車貸款,除了天天以電話催收,對逾期81天的欠款者,實行強迫性的拖車催賬政策。

根據瞭解,目前很多銀行在車主拖欠81天的汽車貸款之後,就會發出拖車的指令。若車主要取回汽車的話,除了必須還清3個月的車貸,還得繳交幾百至上千元的手續費等等。

拖車公司一名負責人坦承,在車主拖欠2個月車期後,他們就會收到追賬公司方面的指令,先找出車主的住家位址、公司或經常出沒區,以瞭解「目標」的位置。他說,巡邏及確定拖期的車子之位置,是他們的職務之一,若在巡邏時,發現註冊地址沒停放車子,那麼他們將會從各種管道,查悉車主的就業位址及確定車子是否仍在使用。

他說,一般上,只要供期逾越81天,他們就會接獲追賬公司向警方備報的一封信,也就是可以拖車了,那時指示一出,他們都需想盡辦法把車子拖走,以讓車主難堪及需攤還3期貸款及拖車費。

拖車的條件:

1. 車貸償還額少於75%的車輛,可直接在無須庭令下被拖走;

2. 車貸償還額逾75%的車輛,銀行則須通過2010年租購條例第16條文(准證申請及物品重新取回程式),向法庭申請庭令拖走車子。

3. 依據程式,欠貸者3個月沒償還車貸,銀行就可拖回車子拍賣。

4. 拖車員無需獲得欠貸者同意下,即可將車拖走,所需條件是拖車時間必須介於上午9時至晚上9時期間,這包括公共假期在內。

5. 拖車員執行任務時,需要出示拖車准證,准證上清楚寫明逾期期限、編號、名字、身分證號碼等資料。